解析“灵活用工”(二)

发布时间:
2022-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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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用工的缺点

灵活用工也并非全是优点,在其运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潜在的问题。

①沟通对接过于频繁导致管理困难。在灵活用工模式下,企业需要与数量庞大的灵活就业者进行逐一对接沟通和签署协议,个人任务进度不可控,跟进管理困难,工作成果也需逐一验收,引发了人员管理和对接的难题。

②资金结算过于繁琐,缺乏保障。工资薪金的结算也是灵活用工模式运行过程中遇到的一个问题。在灵活用工模式下,用人单位需要根据每一个灵活就业者的工作成果来结算工资,不仅是人员信息的匹配,而且各种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诸多结算方式大大加重了工作量。

此外,由于企业结算工资通常都是确定的时间点或统一的批次,但由于灵活用工任务零散,个人完成工作任务的时间点和收到报酬的时间点通常也不一致,在工资保障方面存在一定欠缺。

③税务处理过程中存在问题。在灵活用工模式下,如果企业直接与个人进行合作,可以要求个人在提供服务后到税务局代开增值税发票,但在现实中由于很多灵活就业者税务意识不强,企业很难从个人手中拿到合规发票。再者,企业有帮个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但由于灵活用工者数量较多,完税效率较低,有可能导致个人纳税不合格,征信受到影响。

④法律关系不明确,容易引发纠纷。在灵活用工模式下,部分企业对灵活用工平台的劳务提供者管理过度,导致双方之间的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混淆,很大一部分劳务关系容易被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此外,企业与劳务提供者对于交付时间、交付标准、商业秘密保护、知识产权归属等约定不明确,也会引发纠纷。


●规避风险的方法

①选择合规风控严格的灵活用工平台。选择成立时间久、规模大、有实力、客户和自由职业者积累量大的灵活用工平台,作为一个中间平台,靠谱的灵活用工平台能够利用信息技术高效解决双方在灵活用工过程中的痛点难题,为企业提供有效的服务与支持,真正实现运营效率的提升。

②进一步细化岗位职责。企业在发布招聘公告时,尽量细化对每个岗位的职责要求和标准,着重把职责单一的岗位外包给灵活用工平台,这样也方便灵活用工平台根据企业的具体要求更加精准地匹配自由职业者。

③岗位权重中心化,专注于核心业务。企业需要稳定的核心部门,需要完备的核心岗位体系,这些岗位对人员的稳定性要求相对较高,不能灵活用工。用工企业可以通过灵活用工把非核心业务外包出去,专注于核心业务。

④完善对灵活用工的管理。企业在管理灵活就业者时,应当把重点从“行为”转移到“结果”,在日常合作中减少对劳务者或承揽方不必要的干涉,不应过分要求其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在合作协议或劳动合同中,对劳务成果的验收标准、商业秘密的保护以及知识产权的归属等问题进行明确约定,并采取有力的保护措施。

 

企业职工社保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的区别:

●是否具有强制性不同

企业职工参保具有强制性,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职工社保是一种法定义务,建立劳动关系就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保。

灵活就业人员一般没有固定单位,是否缴纳社保可以自行选择,不具有强制性。

 

●缴费的主体不同

企业职工缴纳社保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承担,用人单位承担大部分,职工承担小部分,个人费用由企业从本人工资中扣除并代扣代缴。

灵活就业人员由个人承担全部的社保费用。

 

●参加的险种不同

企业职工参加的社会保险包括5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的社会保险通常情况下只有两种,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少部分地区还有失业保险。

 

●缴费的基数不同

企业职工的缴费基数按照职工上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确定。
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以参保地上年度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为标准划分缴费档次,具体的缴费档次因省而异,以参保地实际规定为准


●缴费的比例不同

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单位承担缴费基数的16%,个人承担8%。
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缴费基数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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